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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清明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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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清明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一年一度的“清明”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2006年清明运输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有序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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