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6〕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纠风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6年我省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第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省委对2006年纠风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继续有重点、有力度、有创新地抓好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为构建和谐广东、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行为。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和相关制度。抓紧出台我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完成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