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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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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6〕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减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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