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2006年目标管理方案的通知 自府发〔2006〕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目标管理方案》已经2006年3月14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法》(自府发(2003)105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自贡市人民政府2006年目标管理方案 一、目标管理体系 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由7个目标系统构成,区县政府为一个系统,由市政府组织考核;市府61个责任单位按照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划分为6个目标管理系统,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6个系统划分如下: 第一目标管理系统共14个责任单位。 系统责任人:王川红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报批中心、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外事办、市接待办、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地方志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 第二目标管理系统共10个责任单位。 系统责任人:刘国庆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自贡电业局、自贡质监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海关自贡办事处。 第三目标管理系统共8个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