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局属各单位,各行业管理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以及省交通厅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打造平安高速、和谐高速,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全省高速公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现安全生产与全省高速公路事业同步协调发展。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主要负责人或受其委托的分管负责人主持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