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德安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创建和谐平安德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及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及驻县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