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5
【实施日期】 2006-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厦门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为做好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厦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6]3号),制定本防治方案。   

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2005年本市共发生房前屋后地质灾害(崩塌)28处,治理、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截至2005年底,全市尚有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113处,其中滑坡26处,崩塌59处,潜在不稳定斜坡26处,泥石流2处。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厦门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表

┌───────┬────┬────┬────┬────┬────┬────┬────┐│  灾害类型  │ 同安区 │ 翔安区 │集美区 │海沧区 │ 湖里区 │ 思明区 │ 合计 │├───────┼────┼────┼────┼────┼────┼────┼────┤│ 滑坡(处) │  14  │  8  │  1  │  2  │  1  │  0  │  26  │├───────┼────┼────┼────┼────┼────┼────┼────┤│ 崩塌(处) │  34  │  6  │  10  │  0  │  4  │  5  │  59  │├───────┼────┼────┼────┼────┼────┼────┼────┤│潜在不稳定斜坡│  10  │  2  │  3  │  0  │  11  │  0  │  26  ││  (处)  │    │    │    │    │    │    │    │├───────┼────┼────┼────┼────┼────┼────┼────┤│ 泥石流(处) │  2  │    │    │    │    │    │  2  │├───────┼────┼────┼────┼────┼────┼────┼────┤│灾害点数(处)│  60  │  16  │  14  │  2  │  16  │  5  │ 113  │└───────┴────┴────┴────┴────┴────┴────┴────┘

  本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分布不均,北多南少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山前地带,同安、翔安、集美区的北部山区为多发地段,总体上呈现出北多南少的特点。

  2、滑坡、崩塌为主,规模较小

  地质灾害大多为规模较小的滑坡、崩塌,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座或几座房子。

  3、雨季多发,旱季少见

  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多出现在雨季的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旱季较少发生。

  4、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滑坡、崩塌、泥石流大多数灾前征兆不明显,发生时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容易造成人、畜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性大。

  5、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比重大

  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多数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山区、山前地带人为削坡建房、修路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较少。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