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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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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5
【实施日期】 2006-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根据省、市关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对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改革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乡镇人员工资、乡镇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等重点支出,增强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化解乡镇债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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