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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名称和楼门牌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5
【实施日期】 2006-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名称和楼门牌管理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名称和楼门牌管理的通知》(吉民发[2002]10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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