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价发电[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5
【实施日期】 2006-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中准价格由每吨(下同)4920元上调为5170元,每吨上调250元;0号柴油由4335元上调为4485元,上调150元。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以上调后的零售中准价格为基础,在上下8%的浮动范围内确定具体零售价格,其它非标准品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确定,具体价格见附表。
  乙醇汽油暂按比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价格每升低0.05元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