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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评验收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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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评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为督促检查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2005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完成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06年1月11日至13日,分别对12县2005年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评验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好的方面
  (一)各县人民政府都比较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005年4月29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后,各县人民政府按照《桂林市2005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如兴安、灵川、荔浦、平乐县人民政府,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中讨论研究消防工作问题,为解决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建设出谋划策。在重大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各县都做到了政府行文部署、政府统一组织检查,有的县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检查。各县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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