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证监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陕西证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对我省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现就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提高全省上市公司质量工作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竞争优势是推进我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活力,发挥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关键,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 目前,我省有境内上市公司25家,总股本6124亿股,总资产29048亿元,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累计1054亿元。一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了经营机制,增强了活力;获得了长期资本,改善了资产结构,提升了持续经营能力。有的已成为行业龙头,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多种复杂原因和因素的影响,我省上市公司总体质量不高。一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备而实不至”,规范运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甚至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一些上市公司竞争能力不强,经营业绩水平低,有的甚至陷入困境。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我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与我省经济快速增长的形势极不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