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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玉环县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平安玉环”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重点整治,大力实施《玉环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一)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县建设要求,确定具有一定规模和管理基础的2家蔬菜种植基地、2户水产养殖大户、2家年糕米面加工企业、3家豆制品生产企业、2家大型连锁超市、7家宾馆饭店、10所学校食堂和县肉联食品厂进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行食品安全信用码管理制度,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和产品可召回,力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制、标准制度、信息征集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奖惩制度,初步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二)建立生产经营企业户籍档案。

  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分门别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籍档案,内容包括企业所在地、生产品种、企业负责人、联系方法、证照情况、产销方式、执行标准、风险等级、企业类别、年产值等。同时,实行户籍化管理,实现户籍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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