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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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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6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6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创建“五城”的工作,巩固我市“灭鼠先进城区”成果,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组织开展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及目标
  本次活动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农村县(区)政府所在城镇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农村乡镇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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