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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铁政办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铁岭市环境保护“十一五”发展规划
 
 “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中心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为铁岭经济建设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  但是,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层次低,对外开放水平和城镇化水平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滞后,环境污染仍然较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当年产生量的25.9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退化严重,土地退化、天然湿地面积减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环保工作任务仍然很繁重。
  为切实加强“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铁岭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铁岭,推进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步伐,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全面建设沈铁工业走廊和各类工业园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动全市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利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十五”末期控制总量指标基础上再削减20%,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再削减10%,使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十五”末期水平。
  到2010年,城乡空气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功能区规划要求;重点地面水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域功能区规划要求,主要河流水生生态得到初步恢复;城乡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全市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区环境有所改善;中心城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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