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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对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及全县农村客运公司进行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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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桐政办(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对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及全县农村客运公司进行整顿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对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及全县农村客运公司进行整顿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切实加强对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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