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郑政〔200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项目法人招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第四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项目法人招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