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潜政发〔2006〕9号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市招标投标管理体制,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法[2004]56号)、《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4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潜政发[2004]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