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宁德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6年,我市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市纪委十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努力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重点,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增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农村义务教育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管理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强化对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高中以下(含高中)各类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创建活动,并加强对其收费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严禁学校教师代办学生保险。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问题,严禁弄虚作假变相超比例招收择校生,择校收费不得违反规定用于教师个人福利。要开展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限定中小学教材价格。坚决制止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收费听证等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布,做到完全公开透明,先公开后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管好用好教育收费。严禁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各种类型的有偿补课。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加强对高校收费的监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总结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试点经验,制发今年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切实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认真执行《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平调、截留、统筹教育专项经费的行为。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把不合理的社会医药费用负担降下来为目标,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为重点,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