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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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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保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保政办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政办发〔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保山是地震多发的地区之一,辖区内所发生的地震具有频度高、强度大、范围广、灾害重的特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2006年度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深入持久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承受地震灾害事件的心理能力和地震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御地震灾害,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现将《保山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保山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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