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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市府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市府办发〔2006〕47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哈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哈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市政府研究,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以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于哈密市经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重大关系。坚持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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