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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十佳公建工程十佳住宅工程十佳安全文明工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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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十佳公建工程十佳住宅工程十佳安全文明工地的通报
淄政字〔2006〕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度,全市建设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建筑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淄川区经济开发区创业大厦等10个工程“2005年度十佳公建工程”称号,授予鲁中晨报2#高层公寓等10个工程“2005年度十佳住宅工程”称号,授予桓台县人民医院病房楼等10个工地“2005年度十佳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建设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建设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  附件1:
2005年度十佳公建工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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