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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监管严格蔬菜农药残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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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农市信字〔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药监管严格蔬菜农药残留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蔬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但蔬菜总体质量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近一个时期因蔬菜生产中违禁使用剧毒农药而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我省作为蔬菜大省的良好形象。为切实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扩大我省蔬菜产品市场份额,确保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农药的监督管理。加强农药监管是从源头控制蔬菜污染的重要环节。各级要针对农药管理使用和市场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严格监管。蔬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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