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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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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2006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6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
 
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06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仑区考核并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作为一个考核单位);
  (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目标及指标分解
  (一)对外贸易(详见附件1、2)
  1.规模指标:2006年全市外贸进出口4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出口2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进口1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
  2.结构质量指标: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比上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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