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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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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府〔2006〕33号)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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