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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5年度全省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5年度全省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6〕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一项重要举措,克服困难,通力协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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