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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用工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劳动用工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巩政〔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用工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劳动用工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改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力流动日趋频繁,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服务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我市实际,为改善我市用工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市场就业机制的意见》(郑政办文(2001)39号),现就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据,以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理顺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职工档案建立情况为主要内容,以规范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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