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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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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9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2005年,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防扑火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综合防控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目前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仍面临着严峻形势,全区大部分地区大风日数多,降水偏少,气温偏高,个别地区将面临严重的春旱,东部地区春季防火期已经来临,西部地区防火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2006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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