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发〔2006〕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曲靖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曲靖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努力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使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的内容、范围、重点 (一)整治内容。着力整治缺乏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