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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对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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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对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小汽车定编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我市规范使用小汽车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对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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