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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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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三明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三明市县(市、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推进科学、有序、规范地进行防治管理,保障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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