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 濮政〔200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都把此项工作纳入今年为农民群众办好的实事之一。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饮水问题,近年来,我市在国家、省的大力支持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农民群众的饮水问题。截至2005年底,累积完成投资2400余万元,解决了12.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我市广大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仍相当严峻。根据普查,全市饮水不安全问题共涉及7个县(区),80个乡镇,851个行政村,113.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7.69%。其中:高氟水区涉及68个乡镇、520个行政村、79.59万人,苦咸水区涉及51个乡镇 、287个行政村、26.93万人,地下水污染严重地区涉及13个乡镇、44个行政村、7.09万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 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仅可以有效的缓解部分地区饮水问题,减少疾病,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而且还可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创造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集中力量,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下决心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紧迫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