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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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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体群〔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根据浙体群(2004)154号《关于下发〈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和评选方法〉、〈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和评选方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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