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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和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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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和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2006年实施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为市区人民办10件实事。现通知如下:
一、2006年市区建设10大重点工程
1、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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