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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四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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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四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议案的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认真负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解意见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多与代表见面,主动征求意见,力争办理结果达到代表满意。
  三、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议案,牵头部门要主动办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完成议案任务中的本职工作,使议案的办理能够做到快办、快复。
  四、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解意见,对职责范围内能办到的,要尽快提出办理意见,予以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弄清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分管市长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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