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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发〔200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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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办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发〔200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最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搞好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我市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推进就业工作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围绕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定不移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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