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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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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3月29日
 
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是加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推进全省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32号)要求,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饮食安全,按照《2006年江西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秩序,切实提高我省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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