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本市开展2006年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广大督导人员的专业水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以进一步弘扬广大教育督导人员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区县教育督导室;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市、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