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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和更快速恢复网络供电。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编制。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下的重大电力保障和电力恢复工作。
  ⒈县内重、特大电力事故。
  ⒉县内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
  ⒊上级交办的重要电力保障任务。
  (四)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和快速准确、密切协作的原责,千方百计以最短的时间、按规程规定恢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电网安全和电力保障恢复应急工作。
  电网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电网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电力公司。
  (一) 电网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通江县电网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电力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经商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如下:
  ⒈组织制定、修改电网保障应急预案。
  ⒉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预案,并下达电力保障应急任务,负责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的应急处置。
  ⒊结合重大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决策电网保障应急工作,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实施情况和进展情况。
  ⒋事件重大且涉及面较广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接受其指挥;并向巴中电业局报告,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通江县电力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由县电力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其分管电力发电、营销、农电、安全、调度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发、输、配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⒈督促各有关发电厂、站、司及其职能部门制定本单位(部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完善事故危险点预防预警机制,做好反事故演习。
  ⒉按照县电力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电力保障应急工作。
  ⒊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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