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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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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河道采砂(含取土、采石)行为,有序开采河道砂石资源,满足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保持河势稳定,保障河道行洪、通航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我县砂石资源主要分布在大小通江河、月滩河、澌滩河及通江河流域,总储量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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