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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习府办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习府办发〔2006〕33号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习水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习水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方案
县退耕还林“五个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22号)精神,为了把我县退耕还林工程“五个结合”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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