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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丰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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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3-29
【实施日期】 2006-03-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丰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及盐城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的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市的第二次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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