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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05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05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公告


  根据中国福利彩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福利彩票销售后,扣除发行成本及彩民返奖奖金,其余作为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上海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用于全国的社会福利项目外,其余由上海市、区(县)两级财政管理,并按照“安老、抚幼、助残、济困”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进行项目审批。现将2005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05年市本级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2,878万元,加上2004年底福利彩票公益金结余1,462.33万元,2005年市本级可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共为14,340.33万元。
  二、2005年市本级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0,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用于2005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4,702万元,其中:
  1.用于资助“新(改)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补贴,计1,500万元(详见附表一);
  2.用于资助 “新增养老床位”补贴,计1,500万元(详见附表二);
  3.用于资助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计1,000万元(详见附表三);
  4.用于资助 “为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系统”,计702万元;
  (二)用于资助各区(县)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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