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郑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2004)50号)和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豫交(2005)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水上安全控制能力,夯实我市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推动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农业、水利、市政、河务、旅游、渔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库及园林管理等有关部门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非法渡运得以遏制,渡口达标率达到95%以上。逐步建立起以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河南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六个确保”,即: ―――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明晰,落实到位。 ―――确保渡口达标率达到95%以上。 ―――确保形成一个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渡船适航、渡工适任。 ―――确保渡运安全基础设施得以明显改善。 ―――确保渡口不发生特大恶性责任事故。 三、整治原则 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坚持全省统一部署,全市统一安排,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有关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整治内容、整治对象和改造对象 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重点落实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管理制度;检查和消除渡口、渡船安全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严肃查处渔船、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和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