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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减轻失业保险金支付压力,打击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行为,决定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研究执行。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反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发放欺诈工作的目标是: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强化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加强完善失业保险金支付发放环节监管,打击和防范虚报冒领失业保险金的欺诈行为,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
  工作原则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各地要以通过反欺诈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反欺诈为切入点,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参保单位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核定、缴费台账及个人缴费记录、失业人员台账、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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