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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举行“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举行“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  为落实国务院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调价方案,保持本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海市物价局将于4月中旬举行“建立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就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的组成和委托推荐的部门
  本次听证会代表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组成和产生,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听证会共聘请代表21名。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总工会代表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1名,乘客代表5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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