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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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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6〕3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北海市委员会交由市政府系统及中直驻北海有关单位办理的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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