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煤矿山企业三证一照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6]42号 各市安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煤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三证一照”)颁发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建矿山企业的审批程序 (一)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采矿权 1、采矿权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采矿权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