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6〕1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制订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对于保障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有序进行,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河南区位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规划》实施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坚持科学发展。 严格遵循《规划》确定的路网布局、实施序列和建设标准,坚持高速公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中原城市群建设相衔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便捷、安全出行的要求。 二、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处理好高速公路与航空运输、铁路、内河航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加强高速公路与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市交通间以及高速公路重要通道与联络线间的衔接,有序推动既有线路的扩宽或改造,通过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发挥综合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