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国有资产监督委(局)、环保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商改发[2005]655号),现就我区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创建绿色饭店作为住宿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内容之一 近几年,我区住宿业在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发展旅游经济、满足各类商务活动和展会等多方面需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住宿业经营方式已经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各领域,成为服务经济发展、影响社会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住宿业能否节约资源、节能降耗以及保护环境,不仅对节约社会经济运行成本、企业生产成本起到积极作用,而且对住宿行业降耗增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着积极而长远的意义。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环保、旅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好《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精神,处理好以人为本与节约发展、服务措施与满足消费需求的关系,充分认识在住宿业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好职责。 二、突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我区今明两年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引导企业以建立节约长效机制,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建立资源采购和使用节约制度,落实节能措施,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创建绿色饭店,力争到2010年全区创建100家达到国家标准的绿色饭店,地级城市绿色饭店均要达到10家以上。 (一)引导住宿企业落实节约资源各项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住宿企业积极开展节约电、水、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要指导和检查企业采取供电系统节能、空调系统节电、新风系统节电、蒸汽系统节能、公共照明节能、公共设施节能、餐饮设备使用节能和洗衣设备使用节能等多项措施和落实情况。 |